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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名: 教师教育研究
主办: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高等学校教资培训交流北京中心
周期: 双月
出版地:北京市
语种: 中文;
开本: 大16开
ISSN: 1672-5905
CN: 11-5147/G4
邮发代号: 2-418

历史沿革:
曾用刊名:高等师范教育研究
期刊荣誉:核心期刊 CSSCI来源期刊来源期刊;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收录;Caj-cd规范获奖期刊;中国期刊网来源刊;百种重点期刊;社科双百期刊;全国优秀社科期刊
创刊时间:1989

中国师范教育缘何晚出

【作者】 刘勇

【机构】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摘要】古之学者必有师,早在上古时代就出现了教师这一职业。自古以来中国就有尊师重教的历史传统,历朝历代都十分重视教育,尊重教师,提倡“师道尊严”,并将其视为社会进步的根基之一。虽然我国自古重视师资培养,许多教育家思想家也都论及师德、师术、师表等为师之道,并对师应具备的道德和学问,以及身教和言教的方式方法,提出过许多严格的要求。但是,纵观中国历史却没有专门的培养教师的教育机构与制度,中国的师范学校是晚清社会大变革的社会环境下变法自强,西学东渐的产物。中国师范教育缘何晚出,与社会、政治、经济、思想等因素有着密切联系,本文试图通过对主导中国古代社会的儒家思想“诚”论的分析与研究,对这一问题进行一次思想层面的初步探索。
【关键词】师范教育、“诚”论 、 儒家
【正文】

儒家的伦理思想在中国历史上可谓是影响深远,它在“天人合一”的框架下进行理论建构,由“天”说明“人”,由“人”而达“天”。强调主体的道德意识与客观道德要求高度合一,藉此以体现人的主体性与道德自觉性的弘扬。而标志“天人合一”和体现主客体高度结合的一个重要伦理范畴就是“诚”。所以“诚”是一个充分体现儒家伦理道德的精神范畴。长期以来,在儒家伦理思想的熏陶下,“诚”不仅仅深深的根植于人们的思想观念中,转化为人们的内在的道德精神,而且成为千百年来指导人们生活实践的道德行为准则和基本的价值原则。就是这种内化的道德精神,表现在教育上就成为了强调学习者的主体性、主动性与自觉性。是故在中国几千的历史中,虽然也强调教师的重要作用,但更多还是注重学习者的自主性与自觉性,强调学习是一个自觉体悟地过程,而不是教师外在教授的过程。由此可以看出,中国古代社会没有出现专门培养教师的教育机构,是受儒家这一主流伦理意识影响的,尤其是儒家“诚”论思想。

一、“诚”的思想渊源

一般而言,人们总是先形成对某一客观事物的认识或某种观念,然后创造文字,用以表达所感知的客观事物和已产生的思想观念进行表达,文字形成后,这些客观的事物与观念还在不断的发展,文字的内涵也就会随着不断地扩展。因此,“诚”观念的产生先于“诚”字的产生,并在其后不断扩展丰富的。

根据200011月“夏商周断代工程”研究公布的《夏商周年表》,我国第一个奴隶制王朝夏代的始年被确定为公元前2070年。夏代是已进入有文字记载的文明时代。但是这些记载基本是后人根据传说伪造,难以据为信史。所以,有关于夏代的思想,我们只能推测加想象,即使是生活在春秋时期的孔子,也发感慨道:“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商时代保存至今的虽有大量金文甲骨文以及《尚书·盘庚》,但据考证,在《盘庚》和这些金文、甲骨文中,并没有“诚”字的出现。西周保存至今的史料相对丰富,《诗经》《尚书》部分篇章都是西周时期的作品,《易经》中的卦辞和爻辞也可看作是西周时期的作品。这些史料可以作为信史的。在《诗经·大雅·荡之什·崧高》中,有这样的记载:“申伯信迈,王饯于郿。申伯还南,谢于诚归。”由此我们可得出这样的结论:据可信史料记载,“诚”字最早以“真心真意”的意义出现于西周时期。但作为观念与精神的“诚”早在西周之前就已存在,“诚”观念的产生是源于生产实践活动的,是人们在生产实践过程结成的相互依赖的伦理关系。原始初民的生产力水平极为低下,个体离不开对集体的依赖,他们很清楚地意识到:离开了集体就意味着死亡。在这种情形下,人们逐渐形成了对集体绝对忠诚的观念,每个氏族成员都把氏族利益视为最高利益,氏族首领必须取得氏族成员的信任,氏族成员间也必须相互信任,这样氏族作为一个集体才能获得较强的生命力,在对自然和其他氏族的斗争中才能生存下去。然而,人们在与自然交互作用时,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与无力,感受到了大自然的无穷威力,所以“万物有灵”观念出现。随着“万物有灵”观念的出现,人们开始把这种人与人之间的依赖关系套用在人——神关系之中,借以表达人对神的虔诚。人们想方设法把自己对神灵的虔诚与敬畏表达出来,于是他们相信通过一定的原始的宗教祭祀仪式,把自己的真实意愿告知神灵,向神灵祈福,神灵就会赐福于他们。在这一过程中,人们必须保持虔诚的态度,以表示对神灵的崇敬与尊重。《礼记·祭义》中记载:祭祀祖宗之前,孝子夫妇必须“斋戒沐浴奉承而进之,洞洞乎。属属乎,如弗胜,如将失之”,祭祀时要“其立之也敬以诎,其进也敬以愉,其荐之也敬以欲,退而立,如将受命,已彻而退,敬齐之色不绝于面”。《礼记·祭统》更是明确地指出:“夫祭者,非物自外至者也,自中出生于心者也。心怵而奉之以礼。”由此可见人们在祭祀时的对“虔诚”态度的重视。

在祭祀活动中,“诚”的观念不仅表达了人们对神灵的虔诚的态度,也表达了人们对于神灵的高度信任。其后,神灵观念不断发展,“神”的权威不断受到挑战,“民”“德”的观念逐步受到人们的重视,疑神观念在殷末已经产生,对神的怀疑意味着对人力的重视,人们开始意识到“民”“德”在统治中的重要性,商纣的灭亡更是说明了国家兴亡在人不在天,周人吸取夏、商灭亡的教训,认为“天难忱斯”,“天不可信”“天命靡常”,但是周人又没有完全摒弃“天”,仍然承认“天”有助于他们的统治,仍然坚持“君权神授”,只不过此时的“天”不在是永恒不变的、无条件的了,而是“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 皇天无亲,唯德是辅”,此时的“天”具有了道德性,具有伦理品质,它只把君权授予“有德之人”。因此,周公提出“以德配天”,要“敬德”“修德”,在“天”“人”之间,不再仅仅是祭祀与被祭祀的关系,“德”成为连接天人的重要纽带,“德”与天命紧密相连,是的人们对自身的德行的培养极为重视,此时“诚”的观念逐渐由反映人——神关系发展到人内心的自觉的“人——德”关系,由一种完全皈依于神而丧失掉自我主体性的精神状态,转变为主体意识到了自己的道德责任,主动对自身进行道德反省的积极地心理态度。藉以表达人们对道德虔诚,强调人的主体性、自主性与自觉性,反映了人的主体意识的高涨。

春秋时期,诸侯纷争,民心向背与人口的多少往往是决定战争胜负的关键。此时,神虽然还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人们对神态度已远不及以前人对神灵的虔诚,神的地位降低了,而作为现实中人的力量开始得到重视,如《左传·僖公十九年》:“民,神之主也。”《左传·昭公十八年》:“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左传·僖公五年》:“臣闻之,鬼神非人实亲,惟德是依。……如是,则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神所冯依,将在德矣。若晋取虞,而明德以荐馨香,神其吐之乎?”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人”的地位上升,人不在听命于神,而神却听命于民了;德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君主要得到神的护佑,维护统治,就必须修德以得民心。神的力量在人们的意识里开始慢慢消退,人的自我观念正逐渐从神的遮蔽下显露出来。

二、“诚”作为标志“天人合一”范畴的发展

“诚”从一开始就是贯通天人的。然而,“诚”是如何连接贯通“天道”与“人道”的,即作为人道的“诚”为何具有天道的属性,,而作为天道的诚如何让被人所禀赋的,早期儒家虽有所尝试,但始终没能作详尽的说明。由于儒家在产生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与谶纬神学相联系,变得相当繁琐,限制了儒学自身的发展。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动荡不安,在客观上为道家与佛教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儒学一度式微。直到宋明时期,理学家们才重新关注《中庸》,并对“诚”给予了高度重视。唐末,韩愈和李翱等人对佛、道的排斥与抵抗,并提倡“周孔之道”。至此,儒学和“诚”论获得了发展的契机。韩愈针对佛道的形而上之本体,提出了贯通天、地、人三才的“道”作为其哲学上的最高范畴。这里讲的“道”是指封建伦理道德的抽象,其具体内容为“仁”与“义”。他以仁义为中心论述了道德规范体系,提出了“性三品”的人性论,其道论“已初步地从宗教异化的天命神权观念过渡到了以道德法则为中心的客体精神”李翱重拾儒家“诚”这一观念,并把它与“道”联系起来,认为“至诚”就是道,就是人性本然,能够达到至诚境界,就是“复性”。他把“诚”作为贯通天道人性的重要媒介,为以后“诚”论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宋明理学并不是传统儒学的简单回归,它在继承传统儒学的基本精神的基础上,汲取佛道两家的心性架构体系。新儒家早年大都出入佛道,后归于儒学。他们立足儒学,继承了佛道的思辨性,并将佛道的本体“无”改造成涵具仁义道德的本体“太极”“理”“气”“心”等等;将佛道脱离社会的修身养性改造成紧密联系现实的道德修养和道德实践;将道家的清谈和佛教的体悟改造成“格物致知”的理性求知,在此基础上建立自己的本体论、心性论、修养论等,形成了一个比较严密的逻辑体系。在这逻辑体系中,“诚”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诚”在此作为贯通天人的方式得到了说明。宋明理学家继承了《中庸》关于“诚”的一些基本观点,运用自己理论体系对“诚是如何贯通天人的”这一问题进行了具体说明。

“天”在宋明时期,其人格神意味已经消散殆尽,天的伦理意味日益变浓。“道”作为宋明理学的一个重要范畴,它不仅是一个本体范畴,也是一个功能范畴,具有发育流行的功能。天的发育流行本来是一个自然过程,但是理学家却将“天”的生生不息按照规律流转的自然属性称为“诚”,使之具有了伦理属性。诚即天道,天道即诚。尽管理学家对“诚”的论述已是具体,但“诚”与“天道”之间还是有一定的距离的。由于天道的发育流行是永无止境的、永不停息的,而且在运行过程中还不断地生成万物成就自身,因此作为天之道的诚也就具有“无息”的特征以及“成己成物”的功能。这反映在伦理上,就是永不间断的遵守道德规范,成就自己的德性,并感化他人。这一伦理思想转而反映在教育上,就是强调学习者自主性,自觉性与主动性,通过自己的体悟成就自己德性感化他人。

宋明理学家总是不离人而说天的,说天总是要落脚于人的,“诚”论亦是如此:“天人异用,不足以言诚。”他们认为作为天之道的“诚”同样体现在人性之中,“诚不离性”,是人性的本然。他们的一个基本思路就是,先将“诚”的地位抬高,使之具有宇宙本体的意义,然后再将人性视为对宇宙本体的禀赋,从而将高高在上的天之道与在下的人之性贯通起来。对于这一过程,不同的理学家虽有不同演绎,有的复杂严密,有的简易通达,但基本思路与过程不外乎以上所述。

儒学“诚”论发展至此,已将天之道与人之性贯穿,“天人合一”,建立起了完整的,系统的,圆融的伦理道德体系。在此伦理道德体系的影响下,中国古人对于德性的要求是趋于内的,强调个体主体性、自觉性的。中国人成德方式与学习方式因此也就重体悟自得。

三、“诚”对中国古代教育的影响及对现代启示

“诚”在传统儒家伦理中占有重要地位。“诚”作为一个具体的道德行为规范,被视为立身之本,千百年来为人们所实践、奉行,以深入到人们内心深处,内化为一种高度的道德自觉。“诚”自从萌芽、产生直到发展成熟,可谓是经过了漫长的历史过程,在这一历史过程中,“诚”由人对人的忠诚,延伸至人对天的虔诚,进而发展为天与人的到的互动,将天之道下拉至人,将人之性向上提斯至天,这样天人合一,圆融无碍。儒家“诚”论发展成熟以后,甚至在发展的过程之中就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观念,渗入到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自西汉定儒学为一尊,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虽有曲折,但一直在人们的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儒家的伦理思想成为社会主流意思形态以后,更是唯儒学是尊,教育内容与考试内容,以及选拔人才的标准都是以儒家的伦理为标准。这样,在教育的过程,就会自觉的按照儒家自己的学习方法于标准,强调学习者的主体意识、主动性、自觉性。重视体悟自得,对学生个人的要求很高,所有的伦理道德都要靠学习者自己体悟、践履。教师只是一个指导领路的角色,当然,教师首先要有对所教内容的充分理解与体悟,这样才能在整个教学过程把握好学习者的状态,做到因材因时施教。虽然对教师的要求很高,但相对于学习者来说,学习者的主动性,自主性更为重要。

中国千百年来的思想传统,一直延续不断,使得自古对学习的主动性的强调多于对教学方法的强调。因此,中国一直没能形成现代意义上专门培养教师的师范教育。直至晚清,随着西方武力入侵和文化传入,这才使得中国开办了一些现代意义上的师范学校,主要培养的知识技能的教师,对于传统伦理的教育仍然需靠学习者的自主体悟,要求学习者“真实无欺”“真实无妄”。在学习过程中做到不自欺,实事求是,不能自欺欺人,而非外在教育所能及。

由中国师范教育的晚出这一社会现象,从思想层面反观传统儒家伦理思想的发展,我们可以看到,“诚”论的形成与发展对人们主体意识的重视起到了重要作用,于是,人们按照这一传统强调自主性,自觉性。这样,中国师范教育的晚出在思想层面上就找到了落脚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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